自然资办函〔2021〕98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1〕9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要求,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加强组织开展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全面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鲜活教材,内容丰富、剖析深入,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落实安全发展观、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精心组织观看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将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以零容忍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也要结合年度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深入研判安全形势,坚决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应对风险挑战、确保安全稳定的实际成效。
二、开展专项整治攻坚,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入集中攻坚阶段,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本级安委会统一领导下,结合部关于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积极配合,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各类自然资源领域开发利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要加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办公区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关键岗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台账,对照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持续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到位,形成安全生产闭环管理。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和“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
部系统各单位要按照“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认真组织开展“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安全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抖音、快手、直播、局域网、宣传橱窗、板报、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提高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围绕政策法规解读、工作技能培训、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施工用电、测绘安全、消防安全、信息与网络安全、应急救援、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主题,组织开展专家讲座,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应急处置方法,强化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素质和防范能力。充分运用自然资源领域业务与行业管理优势,选派技术骨干下基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等内容培训,听取基层职工意见建议,现场研究解决问题,普及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专业技能,全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结合“五进”要求,通过加强宣传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为契机,有效发挥舆论引领、典型示范、以宣传促安全管理工作的作用。拟订工作方案,针对地质调查、测绘野外作业、海洋灾害预警预测、海上科考、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五进”要求深入基层,到地质勘查、测绘单位、海洋船舶、矿山和油气钻井、实验室等重点单位场所,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采访宣传系列活动,通过传统新闻报道和多种新媒体方式以及形成的各类成果,全面反映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效,突出业务管理与安全管理相结合的特点,不断促进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和部机关各司局要按照部综治办《自然资源部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活动。部安委办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要求,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督导。各单位要注意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宣传成效报部安委办。
部安委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梁 申雪(010)66558583 68048353 E-mail:anweiban@mail.mnr.gov.cn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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