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保函〔2021〕508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6-06 01:48:09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办保函〔2021〕508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

为阐释世界遗产第三轮定期报告填报工作中发现的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宣传普及世界遗产保护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提升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能力水平,提高行业水平,推动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我局委托故宫博物院于近期举办2021年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6月6日—6月10日,6月6日报到;

地点:故宫博物院(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一)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含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保护管理机构、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以及山海关、八达岭、嘉峪关保护管理机构)。

(二)具备长期从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经验。

(三)培训期间能够脱产完成学习任务。

(四)每个保护管理机构限报1人,择优录取。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通过世界遗产相关课程的理论学习、教学实践与交流讨论,阐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视野、先进理念、丰富经验和专业要求。主要课程包括《世界遗产公约》及操作指南最新发展趋势、世界遗产理念及保护展示优秀国际案例、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第三轮定期报告解读、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解读、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管理规划编制与保护项目管理、故宫古建筑监测保护理念与现场教学、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展示案例阐释等。

四、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1年5月28日17时前登录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网址:http://edu.ncha.gov.cn),在“文件资料”专栏中下载《学员使用手册》,按照《学员使用手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报名;请“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联络员于5月30日17时前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报名学员的审核推荐工作。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10-84849839,联系人:刘鹏。

(二)录取:6月2日前,由故宫博物院科研处工作组通知录取学员(网络报名学员可随时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查询录取状态)。请录取学员6月6日报到时将二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交至培训工作组,以供制作“培训证书”使用。

五、相关费用

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由我局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学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须对学员开展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以上三项无异常方可入学。建议学员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入学前请各单位组织学员填写《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并传真至故宫博物院科研处工作组;学员报到前2天内,由所在单位组织学员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入学。

(二)报到时,需出示健康码,提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学员来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手卫生,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减少在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入学当日,须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且14天内无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培训期间学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

(三)培训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学员不得外出。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培训时间调整,我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告知。

七、联系方式

故宫博物院科研处  王东

电话:13426039285

邮箱:13426039285@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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