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革函〔2021〕465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同意江苏省文物局承办“中国革命纪念馆高质量发展峰会2021”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6-06 01:50:08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同意江苏省文物局承办“中国革命纪念馆高质量发展峰会 2021”的函





办革函〔2021〕465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承办“中国革命纪念馆高质量发展峰会·2021”的请示》(苏文物博〔2021〕4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承办“革命纪念馆高质量发展峰会·2021”。

请你局按照中央关于“过紧日子”“八项规定”及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会议筹备、组织工作,进一步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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