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南京宣言》全文
我们,APEC中小企业部长及代表们,相聚中国南京召开了第21次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围绕“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主题,针对增强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改善中小企业创新的政策环境、推进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深入讨论。
当前,世界经济处于不平衡的复苏状态,亚太经济保持了发展势头,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部长们认识到,中小企业不仅是亚太地区创新活动的主要力量之一,也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面对复杂、瞬息万变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创新发展对激发中小企业内生动力、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水平至关重要。
部长们回顾了APEC中小企业工作组取得的进展,特别是1998年APEC领导人通过的“加强中小企业发展综合行动计划”(SPAN),提出应通过一系列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提升技术能力、加强技术共享;2005年在韩国第12次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上通过的“大邱倡议”,提出了促进亚太中小企业创新的七大方面措施; 2013-2016年中小企业工作组战略行动计划,围绕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议题绘制了路线图。部长们认识到,需要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为此,部长们提出如下倡议供各经济体酌情参考:
增强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
1. 支持中小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一步强化专业人才的雇佣和培训。继续实施培训和证书计划,包括工商管理、创业辅导、技术革新、技术援助、初创企业竞争力提升等。
2. 鼓励各类电商平台在亚太地区各经济体的发展与合作,鼓励互联互通,便利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
3. 提升中小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对于产业标准的重视。
4. 鼓励通过加强协作配套、共享实验室资源、建立孵化器以及支持技术人才、科研成果、资本和创业精神集聚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等措施,加强中小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
5. 落实好鼓励中小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措施;鼓励设立技术创新基金、专利申请基金、人才培训基金,建立和完善科技风险投资机制。
6. 鼓励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继续设立帮助中小企业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在各经济体推广跨境电商培训项目。
改善中小企业创新的政策环境
7. 中小企业及时了解和用好支持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非常重要,这有助于建立高效、非歧视性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环境。
8. 鼓励降低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带动资金投向属于创业阶段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鼓励银行开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培育和发展创业板市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
9. 加强亚太地区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各经济体相关金融机构研究建立合作机制及设立专项贷款,为各经济体中小企业创新与合作提供融资支持。
10. 加强中小企业与会计事务所等机构合作, 鼓励中小企业对无形资产(信息和通讯技术、组织、软件和网络、知识产权)的利用、评估和保护,使中小企业的无形资产得到更有效的管理,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估值更加准确,从而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创新目标。
11. 鼓励建立各类技术服务平台、孵化器、科技园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技术、人才、信息、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服务,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及创新文化。
12. 推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为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例如,支持APEC中小企业商业道德倡议,特别是《提升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领域商业道德的南京宣言》和《提升建筑和工程领域商业道德的马尼拉宣言》,召开APEC中小企业商业道德年度论坛以推进和实施高标准的APEC商业道德原则。
13. 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利用与强化,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14. 为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中小企业中的运用,提高研发设计、生产流通、企业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化水平,应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信息化构建新型工业生产体系,发展网络制造新型生产方式;
●支持中小企业借助信息化提高企业研发创新的能力,促进企业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
●提升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提高中小企业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鼓励电子商务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融资等服务;
●形成并分享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和中小企业利用智能终端、云服务、SaaS、服务外包等实践;
15. 支持中国就建立“APEC中小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心”开展可行性研究。中心将成为各经济体中小企业及相关机构的纽带,并发挥平台作用,分享政策、经验及信息化最佳实践,为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咨询。这将有效提升本地区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应用水平。
16. 赞赏借助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发布APEC中小企业最佳创新实践。支持建立APEC中小企业最佳创新实践数据库,交流各经济体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经验。
17. 赞赏在亚太经合组织贸易投资委员会建立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推进亚太自贸区“主席之友”工作组,启动并推进最终实现亚太自贸区的进程。
18. 通过相应机制提升中小企业应对自然灾害的恢复能力,促进贸易与投资,如:遵循《APEC强化中小企业灾后恢复能力及巩固全球供应链高层政策对话联合声明》的有关指引,为所有行业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商业持续计划; 通过推出多种语言版本和培训项目来实施该计划;通过与应急备灾工作组、亚太工商咨询理事会以及其他机构,如: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等协作,推动公私合作和跨论坛合作。
19. 鼓励各经济体使用APEC中小企业危机管理中心的研究资源。该中心是在2009年APEC中小企业部长会议联合声明支持下成立的,旨在协助APEC中小企业增强应对危机的能力。
推动中小企业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20. 鼓励APEC决策者、企业和创新者在制定绿色行动计划,消除亚太地区实现绿色增长障碍方面取得进展。促进分享中小企业绿色创新的最佳实践与政策,鼓励各经济体开发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支持中小企业实现绿色增长。
21. 鼓励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知识和技术的转移推广,有利于加强合作与资源共享,降低中小企业创新、生产和交易成本。鼓励建立产业集群交流机制,加强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促进亚太地区人才、技术、资本、服务、信息等创新要素的跨区域流动与共享。
22. 为促进经济增长与就业,在亚太地区创建良好的创业环境,鼓励采取综合措施改善对初创企业的投资环境,如APEC加速器网络。通过资金支持、提供业务指导与市场对接等措施加快创新型初创中小企业和高成长中小企业的发展。
23. 部长们认可美国关于提升全球妇女经济权力的倡议,并期待继续推进该倡仪,倡议旨在帮助妇女创办和经营企业。
24. 支持中小企业加入大型企业的全球供应链,鼓励服务外包、产品配套、技术合作和延伸产业链,加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间合作。继续消除中小企业面临的区域贸易壁垒,为加快初创企业发展,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创造良好环境。
25. 在APEC框架内以及更广的范围内,加强跨论坛合作以支持创新。鼓励各类APEC服务平台发挥好支撑作用,如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APEC中小企业创新中心、APEC加速器网络等。鼓励各经济体建立中小企业创新工作网络,以评估和确定未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
APEC第21次中小企业部长会议
中国 南京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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