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函〔2021〕40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0-09 21:01:34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的通知





民办函〔202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总结推广各地基层治理实践创新经验做法,宣传展示各地加强基层治理进展成效,营造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良好氛围,现就征集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案例主题。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中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减负(特别是“社区万能章”治理)、“六稳六保”、疫情防控等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形成的创新性、有效性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二)案例类别。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服务。

(三)案例内容。典型案例一般应包括:案例背景,主要是申报单位当地基层治理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主要做法,主要是当地推动基层治理的经验做法,应具有创新性;工作成效,主要是当地基层治理创新取得的进展成效等,应有群众满意度结果为支撑。案例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

二、征集流程

(一)自主申报。8月30日前,由县级民政部门汇总本地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形成申报材料报地市级(或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审核,由地市级(或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择优推荐省级民政部门。

(二)省级推荐。9月30日前,省级民政部门综合考虑区域分布、工作基础、经验成效、选题均衡性等因素,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遴选优秀案例,报送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每个省一般不超过10个。

(三)择优确定。11月30日前,民政部以适当方式组织评审并考察,择优确定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以民政部名义组织宣传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指导做好典型案例梳理总结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择优推荐典型案例。

(二)加强典型示范。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本地基层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鼓励引导基层创新,通过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相关工作。

(三)加强工作指导。要结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加强对本地区基层治理工作指导,全面总结进展成效,研究解决基层治理面临突出问题。




附件: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申报表




 

民政部办公厅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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