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57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无锡段保护区划内通沙路跨古运河桥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7-20 04:56:39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无锡段保护区划内通沙路跨古运河桥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573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大运河无锡段通沙路跨古运河桥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1〕25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江南运河无锡段保护区划内实施通沙路跨古运河桥工程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明确现有河堤历史价值和相关文物遗存状况,在不占压具备文物价值的运河河堤的前提下,对方案一进行优化设计。
(二)强化周边绿化遮蔽措施,尽可能降低拟建项目对大运河整体景观风貌的影响。
(三)补充地下开挖、施工振动对大运河本体的影响评估,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加强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大运河监测及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运河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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