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艺发〔2021〕115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民族器乐展演参演乐团和乐种组合名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6-26 02:26:12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民族器乐展演参演乐团和乐种组合名单的通知





办艺发〔2021〕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央民族乐团、中国煤矿文工团:

全国民族器乐展演遴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参演乐团和乐种组合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展演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文化和旅游部、河北省人民政府

承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廊坊市人民政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9日至16日

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三、展演安排

(一)优秀民族乐团展演

展演期间,将组织9台民族管弦乐音乐会。每个参演乐团演出1台。需装台的作品使用剧场2天(1天装台、1天演出),无需装台的作品使用剧场1天。

(二)民间乐种组合展演

展演期间,将组织3台民间乐种组合音乐会。每个参演组合须演奏两首具有鲜明地方乐种特色的曲目,每首曲目演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演奏的乐器应为中国民族乐器。在演奏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指挥、伴奏带、谱架,提倡身着民族服装。

(三)“一团一评”“一场一评”

组织民乐界专家学者、艺术家,围绕参演乐团、民间乐种组合的创作、演奏进行座谈和研讨。

(四)下基层演出

组织参演乐团、民间乐种组合到廊坊市及周边演出,让人民群众共享民乐艺术发展成果,提升民族音乐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五)民乐艺术讲座

面向公众举办公益性民乐艺术讲座,普及民乐知识,培养民乐观众。

四、展演要求

(一)参演人员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到时须持有3日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参演乐团和乐种组合须采取相对集中的住宿管理模式,加强人员管理,服从展演活动安排。

(三)参演乐团和乐种组合往返交通及食宿自理,主办单位将给予适当补贴。

(四)参演乐团自行前往驻地。主办单位将在首都机场、大兴机场、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设接站点,接送参演乐种组合到驻地。

接站联系人:杨林联系电话:15732601118

(五)参演乐种组合须填写回执单(见附件2),连同演出位置图一起,于2021年6月30日前传真至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顾焱

联系电话:0311-66507993(传真)13343110764

电子邮箱:qgmzqyzy@126.com

请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次展演,为参演乐团和乐种组合提供有力保障和便利条件,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国民族器乐展演参演乐团和乐种组合名单

2.参演乐种组合回执单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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