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函才〔2021〕361号《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国科办函才〔2021〕3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科技主管司局,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根据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安排,科技部将举办“2021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为主题,通过讲解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让科技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科技帮扶,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坚定科技自立自强信心和决心,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科技部
承办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东科学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广州科普联盟
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科学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赛事安排
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时间:2021年8月28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预赛;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科技主管司局负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预赛,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负责军队和武警部队的预赛。
决赛时间:2021年9月8—10日,9月8日报到,9月9日半决赛,9月10日总决赛。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若届时无法举办现场讲解,则改为网络形式。
决赛地点:广州市
有关讲解大赛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
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gdsc.cn/qgkpjj2021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方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各省、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推荐3名选手参加决赛;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推荐2名选手参加决赛;各直辖市、决赛举办地广州市,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中科院各推荐6名选手参加决赛,中央军委科技委推荐9名选手参加决赛。邀请香港、澳门等地区选手参加决赛(各不超过6名),报名表见附件2。各代表队安排1名领队,观摩人员不超过8人,观众可通过网络直播观看赛事,代表队信息表见附件3。
(二)参赛要求。参赛选手为科普工作者、专职及兼职科普讲解人员、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6周岁以上)等,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参赛。参赛选手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或其所属部门报名。比赛时使用普通话。
(三)专家推荐。为保证大赛公正、公平、公开,各参赛代表队以自愿为原则,推荐1名专家进入评委专家库。评委候选人基本条件:(1)具有高级职称和丰富的科普工作经历;(2)供职于知名科研机构、大学、科技类博物馆或媒体等;(3)熟悉科普讲解大赛及评审基本规则,并担任过省级或中央、国务院部门级别科普讲解大赛评委;(4)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赛事期间能赴广州参与现场评审)。推荐的评委专家候选人信息应于8月31日前在大赛网站上提交评委候选人信息表扫描件。
(四)经费。参赛选手无需交纳参赛费用,差旅、住宿费自理。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预赛安排由各地方各部门自行决定。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请于8月31日前完成报名,请登陆大赛网站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科普联盟 罗静婷、黄寅、罗婉艺
电话:020-39348107、39348141、39348046
传真:020-39348000
手机:13826083392、15018426207、13660677212
邮箱:gzkplm@163.com
附件:
1. 2021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
2. 2021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
3. 2021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代表队信息表
4. 2021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评委候选人信息表
科技部办公厅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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