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应急明电〔2021〕14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抓好薄弱环节排查整改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度汛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7-25 02:42:21

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抓好薄弱环节排查整改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度汛的通知






交应急明电〔2021〕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捞局: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近日,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就防汛抗洪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加强防汛薄弱环节,做好防汛准备。目前,全国已进入主汛期,黑龙江发生大洪水,南方多地出现强降雨。据预报,7月份将有2-3个台风在我国东部和南部沿海登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薄弱环节排查整改,全力保障行业安全度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今年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交通运输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提供高质量的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压实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把任务措施分解细化到各个岗位、环节和人员,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组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先行优势,在确保汛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的同时,为全社会安全度汛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坚持避险为要,强化风险排查

各单位要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合作,及时获取强降雨、山体监测等相关信息,对易受暴雨、山洪、泥石流、塌方等灾害影响的区域,加强行业运行安全监管。要坚持以防为主、避险为要,强化短历时临灾预警信息接收处理,遇有强降雨等极端性天气,应及时停工停产停运,及时转移涉险人员,配合公安部门及时制定实施道路管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要结合本地防汛防台风工作形势和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抓好薄弱环节排查整改,逐项消除风险隐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建立风险隐患台账,紧盯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交应急函〔2021〕156号)部署要求,不断夯实防汛防台风工作基础,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

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基础设施的养护检查和抢通保通工作。在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加大对公路、桥梁、隧道的巡查力度,及时排除隐患,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开展灾损公路的抢通保通工作,服务群众安全出行。

港口、航道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港口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做好人员、大型机械和货物储存装卸设施、客运码头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合理安排港口作业,组织做好人员避险、设备货物加固避风等工作。要加强对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巡查和维护,加强航运枢纽大坝和通航建筑物运行动态监测和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汛期客货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车辆动态监控,动态了解运行路线通行状况,坚决避免冒险运行,降低事故风险。要督促公交企业做好新能源公交车汛期安全运行管理。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对处于地势低洼地段的车站、出入段、下穿线、桥梁、涵洞、排水沟等防汛重点区域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治理,提前对出入口、风亭结构等采取应对措施,严防积水倒灌事件发生。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汛期在建公路、水运工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密切关注汛期雨情、水文地质和台风的变化,对可能受到台风、暴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要根据预报预警信息和现场巡查情况,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设备等的排险加固,及时转移施工人员。

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维护通航秩序,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海上船舶、设施和人员的避风工作,严格执行恶劣气象条件下客船禁限航规定。

救助打捞部门要科学部署专业救捞力量,认真检查、保养专业救助船与航空器,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和应急处置,保障自身安全。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和台风防御期间应急值守,严肃值班纪律,做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常态化开展视频调度,应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对本系统汛期日常值守、极端天气预警预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要结合形势预判,细化抢险救援力量对接和预置,提高实战能力,保障自身安全。

请各单位将落实本通知要求,排查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薄弱环节,落实风险防控、隐患整治等情况于2021年7月15日前报部。

联系电话:010-65292296,传真:010-65292245,邮箱:wangmg@mot.gov.cn。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要结合行业特点抓好本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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