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财〔2016〕53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财政支农试点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财政支农试点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农办财〔2016〕53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厅(委):
为了推进2016年财政支农重大政策落实,指导各地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做好财政支农政策实施工作,现定于7月中旬举办2016年中央财政支农试点政策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解读2016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二)部署2016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
(三)征求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绩效考核办法》的意见。
(四)各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流2016年试点工作方案和政策落实情况。
二、培训人员
2016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厅(委、局)财务处和相关行业处室的负责同志。邀请财政部农业司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7月18日,时间1天。7月17日报到。
培训地点:辽宁友谊宾馆(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号)。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务处及时通知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和土壤肥料、农村能源等相关处室(办、站)负责同志参加培训班,并统一填写回执(样式附后),于7月14日前反馈至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财务处。
(二)请严格控制培训人数,承担2个试点的省份报名人数不得超过5人,承担1个试点的省份报名人数不得超过3人。
(三)农业部财务司联系人:丁祥勇;电话:010-59192524;传真:010-59193264;邮箱:btyjrc@163.com。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联系人:吴春久;电话:024-23448727;传真:024-23448832;邮箱:lnnwcwc@163.com。
附件: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 培训班报名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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