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1〕71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7-20 04:19:55

国家文物局关于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1〕710号






天津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大沽口炮台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的请示》(津文物发〔2021〕1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大沽口炮台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所报工程应严格遵守大沽口炮台建控地带的有关管控规定,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二、天津海河防潮闸是天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相关文物保护工程应从进一步深化前期勘察研究,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尽可能保留建筑原物及原构件,做好文物本体的保护。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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