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68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晋县衙保护区划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临晋文庙大成殿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项目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晋县衙保护区划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临晋文庙大成殿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685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临晋县衙临晋文庙保护区划内进行临晋县衙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的请示》(晋文物〔2021〕7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晋县衙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临晋文庙大成殿保护范围内进行环境整治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加强前期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发掘研究工作,核实临晋县衙与文庙地下遗存分布情况。
(二)调整优化设计方案。补充拆除建筑后的场地设计,重点解决场地高差和排水问题;核减县衙、文庙院内硬质铺装面积,优化平面布局,无遗址分布区域可适当增加植株;严格核减集散广场和停车场面积,并补充绿植遮挡;适当减少县衙大门两侧新建建筑体量;调整优化文庙大门设计;基于考古工作成果修改完善文庙遗址展示方案和道路设置,注意尊重其原有空间逻辑,取消文庙北侧拟建异形景观;调整优化配电室和渗水池选址,避让保护范围。
(三)应做好与临晋文庙大成殿保护修缮工程的衔接。
(四)切实规范完善文本和图纸,确保前后表述、图文对应一致。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和考古工作结果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7月5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18166.html
本文关键词: 文物保函, 国家文物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县衙, 区划,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临晋, 文庙, 大成殿, 保护, 范围, 环境, 整治, 项目, 意见, 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