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59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杭州段保护区划内杭州运河新城单元(GS12)人行桥工程建设项目变更方案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7-20 04:38:17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杭州段保护区划内杭州运河新城单元(GS12)人行桥工程建设项目变更方案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597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变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杭州段保护区划内杭州运河新城单元(GS12)人行桥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浙文物发〔2021〕8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杭州段保护区划内进行杭州运河新城单元(GS12)人行桥工程建设项目变更方案。
一、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深化拟建人行桥的桥头广场景观设计,增加绿地面积,缩小地面硬化范围,并综合考虑大运河、周家河景观风貌的连续性。
(二)加强拟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强化施工和运营期间的大运河监测措施、振动减缓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遗产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本项目方案中所涉及的其他建设项目应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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