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58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报恩寺塔-不染尘观音殿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报恩寺塔-不染尘观音殿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585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报恩寺塔-不染尘观音殿修缮工程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1〕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报恩寺塔-不染尘观音殿修缮设计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完善现状勘察。进一步量化残损情况,补充木构件裂缝、糟朽、阑额挠度及榫卯变形、错位、拔出等的具体数值;进一步分析上部草架的总体稳定性;补充油漆起甲脱落的面积、比例及原因分析;明确后改门、窗的年代;核实檐柱磉石、台明碎石铺地是否为原状。
(二)坚持“最小干预”原则解决文物本体的病害,避免过度干预。优先考虑梁架现状修缮,并补强现状屋架内铁索拉结,避免扰动屋脊、山花等相关部位;屋脊灰塑应进行现状整修;门窗应维持现状,不应恢复至某一特定历史时期;柱子油漆和墙面粉刷不应整体重做,避免整饰一新。
(三)完善修缮措施。补充墙面粉刷和木构件油饰材料和工艺说明;补充施工期间对彩绘、灰塑等装饰构件的防护措施。
(四)进一步规范文本和图纸。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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