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执法函〔2021〕351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解除挂牌督办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解除挂牌督办的通知
环办执法函〔2021〕351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按照《关于对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执法〔2019〕57号)要求,你厅督促相关地方和企业按照限期整治、溯源调查、依法查处、信息公开四项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宿州市萧县杨楼镇胡庄村被倾倒约3000吨工业固体废物、萧县新庄镇郭套行政村心齐自然村西南2处池塘内被倾倒固体废物等2个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并全部通过我部组织的核查,你厅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的申请。
经研究,现决定对以上2个问题解除挂牌督办。请你厅督促相关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巩固挂牌督办整改成果,举一反三,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积极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5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按照《关于对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执法〔2019〕57号)要求,你厅督促相关地方和企业按照限期整治、溯源调查、依法查处、信息公开四项标准要求进行整改。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和沙甸镇40处矿渣、煤矸石固体废物堆存点中27个点位(编号3471、3472、3490至3499、3099、3479、3480、3501、3506至3509、3452 、3453、3455、3475至3477、3481)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并全部通过我部组织的核查,你厅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的申请。
经研究,现决定对以上27个点位解除挂牌督办。请你厅督促相关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巩固挂牌督办整改成果,举一反三,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加强原位封存场地地下水环境监测和雨水导排相关数据监测,重要情况及时向我部报告。我部将通过遥感手段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请你厅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积极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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