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21〕74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延安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复制方案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8-03 06:38:07
国家文物局关于延安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复制方案意见的函
文物博函〔2021〕749号
延安博物馆:
你馆《关于延安博物馆复制一级文物的请示》(陕文物字〔2021〕6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复制方案。具体意见如下:
一、同意复制馆藏26件一级文物(清单见附件),每件复制数量为1件,用于延安博物馆基本陈列。复制工作原则上不接触文物本体,并保存好相应模具与文字影像资料。
二、复制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监管,控制文物提用环境,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三、复制完成后,应对文物复制品标明复制的标识和数量编号,予以登记并妥善保管,并及时将复制档案、评估验收材料等报我局备案。
专此函复。
附件:同意复制一级文物清单
国家文物局
2021年7月19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ttp://www.0798ci.com/weixin.jpg)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