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21〕74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延安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复制方案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8-03 06:38:07

国家文物局关于延安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复制方案意见的函





文物博函〔2021〕749号







延安博物馆:

你馆《关于延安博物馆复制一级文物的请示》(陕文物字〔2021〕6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复制方案。具体意见如下:

一、同意复制馆藏26件一级文物(清单见附件),每件复制数量为1件,用于延安博物馆基本陈列。复制工作原则上不接触文物本体,并保存好相应模具与文字影像资料。

二、复制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监管,控制文物提用环境,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三、复制完成后,应对文物复制品标明复制的标识和数量编号,予以登记并妥善保管,并及时将复制档案、评估验收材料等报我局备案。

专此函复。







附件:同意复制一级文物清单





 

国家文物局

2021年7月19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18717.html

本文关键词: 文物博函, 国家文物局, 延安博物馆, 馆藏, 一级文物, 复制, 方案, 意见, 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