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1〕75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李达故居保护规划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8-10 04:13:40

国家文物局关于李达故居保护规划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1〕759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李达故居保护规划(2020-2035)》(湘文物报〔2020〕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李达故居保护规划。

二、该保护规划尚需以下的调整和完善:

(一)加强故居的前期勘察和历史沿革研究。建议充分论证辅仁小学校舍等相关实物、遗址的文物价值,列为文物保护对象,强化管理规定、保护措施。补充评估屋后竹园与文物本体的关联性。

(二)完善保护区划的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各项控制指标,并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三)将主要视廊区域的架空强弱电设施整治纳入环境整治规划,进一步评估飞机起降震动对文物建筑的影响。

(四)优化估算标准,完善经费估算,补充居民搬迁成本概算。去除考古系统建设费等无关项目。

(五)规范文字表述和图纸标注,补充相关图纸,做到图文对应。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和利益相关者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意见对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的要求,将李达故居保护规划报请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

四、规划所涉的文物保护、展示利用、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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