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78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瞻园牡丹台廊墙东西门头修缮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瞻园牡丹台廊墙东西门头修缮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781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瞻园牡丹台廊墙东西门头修缮设计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1〕16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现状勘察。补充瞻园修缮历史沿革及保护管理现状;进一步明确屋面防水原有工艺做法,量化屋面、油饰等残损现状;补充地基沉降分析,明确屋脊歪闪、墙体倾斜原因。
(二)坚持“最小干预”原则,深化完善设计方案。进一步完善原梁架结构体系修复依据;明确挑檐檩处理措施;屋面防水应使用传统材料和构造;比选断裂石构件粘补材料和工艺;对轻微倾斜但已基本稳定的柱子与墙体,以现状保留为主;细化白蚁防治措施,减少不必要扰动。
(三)进一步规范、深化文本和图纸。更新相关标准规范的版本;补充东门头山面、屋面交接等处,以及挂落、垫板、斜撑等重要特征构件详图。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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