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73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通济渠建设控制地带内郑州市惠济区胖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02-01号宗地(中原宸院开发三期项目7#地块)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通济渠建设控制地带内郑州市惠济区胖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02-01号宗地(中原宸院开发三期项目7#地块)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736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郑州市惠济区胖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02-01号宗地(中原宸院开发三期项目7#地块)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21〕7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通济渠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郑州市惠济区胖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02-01号宗地(中原宸院开发三期项目7#地块)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优化建筑外立面和场地、景观设计,减少中高层建筑玻璃材质使用范围,补充沿河绿化遮蔽措施,尽可能弱化拟建项目对大运河景观风貌的影响。
(二)加强拟建项目施工管理,强化施工和运营期间的大运河监测措施、振动减缓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运河遗产安全。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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