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72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长椿寺北院局部修缮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8-10 04:32:05
国家文物局关于长椿寺北院局部修缮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728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长椿寺北院2,3,6号房及院墙、院落地面铺装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21〕59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长椿寺北院局部修缮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完善现状勘察。补充3号房防水层及院落排水系统现状勘察;校核各单体建筑的现状描述及结论。
(二)完善设计方案。核实明确各建筑的修缮性质;进一步核实并严格控制椽子更换量;明确对开裂严重大木构件的修缮措施;补充说明3号房天沟防水的材料和做法;细化防腐涂料涂刷做法要求;补充院落排水系统修缮措施。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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