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6〕1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对外开放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对外开放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
豫政办〔2016〕1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河南省对外开放工作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2日
2016年河南省对外开放工作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国家开放战略新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统筹做好2016年全省对外开放工作,持续为全省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对外开放基本省策和开放带动主战略,以开放转换动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统筹双向开放,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加快拓宽开放领域,打造对外开放新格局。强化项目带动,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推动开放招商总量与质量双提升。着力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力争2016年全省货物贸易增长7%,服务贸易增长10%以上,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5%,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增长7%,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增长8%,对外投资增长10%,开放招商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持续增强,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打好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平台载体建设,着力提升开放综合竞争力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精神,更加主动参与国际分工,进一步加强开放载体平台建设,提高开放招商支撑能力和配套服务能力。
全面提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实验区的国家战略效应和开放引领作用,坚持建设大枢纽、发展大物流、培育大产业、塑造大都市,尽快形成四港联动、多式联运体系,培育壮大智能终端、航空物流、精密机械、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完善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国际影响力和区域带动力,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形成最具活力的开放开发高地。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贯彻《河南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发挥郑州、洛阳丝绸之路主要节点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快编制《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增强腹地支撑能力。加快实施航空、铁路国际国内“双枢纽”战略,积极推动合资组建货运航空公司、合资飞机维修公司、卡车航班公司。提高郑欧国际货运班列运营水平,推动开辟新线路、打造境外多枢纽。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口岸开放平台互联互通,鼓励企业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农业、资源开发、工程承包、人文交流等方面合作。推动优势企业到境外开展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开展跨境并购。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出台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力争省级以上开发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认真研究经济技术开发区与产业集聚区套合发展的结合点,将具备一定星级的产业集聚区认定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实施开发区综合发展评价办法,加强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鼓励各地围绕主导产业与发达地区通过股份合作、委托管理、异地生产统一经营等模式,建设异地合作产业园区,促进产业和资本有序转移。
加快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和总体方案,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争取国家部委支持,积极开展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加快建设“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综合园区平台、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平台,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信用管理体系、质量安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按照“一区多园、一园多点”布局模式,梯次推进,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
全力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示范区围绕创新一体化布局和产业特色发展,鼓励郑州、洛阳、新乡三市通过分工协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联动、错位发展,增强引领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带动能力,打造带动引领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开放创新技术转移集聚区、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区。
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口岸功能。加快申建鹤壁、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发展,争取实行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推行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力争成为国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试点。加强河南电子口岸平台与口岸监管部门业务管理系统的互联和对接。推动澳大利亚肉牛进口指定口岸稳定运行,完善郑州航空口岸国际邮件经转等口岸功能,先期开展粮食进口业务,推动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和进口水果、进口冰鲜水产品等指定口岸拓展业务规模,推进药品进口口岸城市申建、进境植物种苗等指定口岸申建。
(二)进一步拓宽开放领域,着力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的精神,全面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最大限度地放宽对外来投资的各种限制,加快拓宽深化开放领域。
现代服务业领域,加快推动快递物流、食品冷链、医药物流、汽车物流等特色物流发展。大力引进省外境外金融机构在豫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争取设立民营银行、中原寿险公司等机构;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争取中原证券回归A股上市;大力发展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租赁等新兴业态。围绕“文化+旅游”,引导优质资本、优势企业和各类民间资本参与古都文化、黄帝文化、根亲文化、功夫文化、红色文化等旅游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精品线路和文化景区,带动数字传媒、影视动漫、文化创意、演艺娱乐等关联产业发展。
社会事业领域,继续实施外专千人计划、国际人才合作项目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等重大引智工程,重点引进一批能够引领突破前沿领域和具有战略技术能力的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实施产业集聚区中小微企业外国智力扶持计划,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和效益,支持设立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特色高校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办学,密切人文交流,推动留学工作,培育国际人脉资源;支持高校引进世界名校师资和专家学者。加强与世界知名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疗集团合作,引进境外先进医疗技术、医疗品牌、管理品牌,鼓励在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领域共建高端服务机构。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和中医药资源优势,发展中医药产业,推动我省中医药对外服务与贸易发展,培育形成新的增长点。
农业领域,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资源循环利用、质量全程控制等链条发展,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和品牌农业,发展都市生态农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基础设施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各类投资主体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利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投资运营模式,进入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等领域,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运营。
网络经济领域,全面拓展互联网与各领域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深化与腾讯、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等知名互联网企业的战略合作,大力引进“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模式,加快培育一批互联网+、物联网产业集群,加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重点行业智能化改造,着力发展新技术和新型生产方式,打造一批高端智能制造中心、电商服务中心、大数据处理中心和信息消费中心。
(三)明确开放招商重点,着力高水平承接产业转移
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和实施“中国制造2025”的机遇,围绕省里明确重点发展的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工业、汽车工业、能源原材料、医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等十大产业领域和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循着产业链和价值链,突出高层次产业链和价值链招商,寻找产业升级“跳板”,加大招商工作力度,重点引进一批引领性、突破性、方向性的重大项目,推动招商引资向高端迈进。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围绕电气装备、矿山装备、现代农机、数控机床、机器人等领域,大力引进龙头骨干企业,促进装备制造产业结构向高端迈进。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围绕智能终端、智能穿戴和软件开发、数字内容服务、移动多媒体等领域,继续发挥富士康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引进更多智能终端生产和配套企业,推动平板电脑、智能电视、智能穿戴等相关产业发展,加快打造万亿级全产业链集群。食品产业重点围绕冷链方便食品、特色休闲食品的原料供给、生产、储藏、运输配送、安全监测等环节,积极引进国内外食品龙头企业和相关配套配送企业。汽车产业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和传统汽车整车制造,引进知名品牌企业和关键核心技术,落实我省与和谐集团、富士康、腾讯的“互联网+智能电动汽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打造一批汽车产业集群。能源原材料产业重点围绕钢铁、铝、煤炭等现有资源优势和冶金、化工、绿色建材等新型材料,延伸补强下游精深加工产业链。医药产业重点围绕化学药、新型药物、生物医药、中医药、医疗器械等领域,吸引一批国内外龙头企业来豫建立生产研发基地。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围绕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研发和高效一体化电机、高效节能热处理装备等关键技术,加大对接洽谈力度,大力引进核心技术和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企业。服务业要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大力吸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科技研发、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文化、商贸流通、健康养老、体育、信息技术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入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同时,突出品牌集聚、配套跟进、链式布局,培育壮大纺织、服装、鞋帽、家电、家具、厨卫、首饰以及家装建材等消费品产业,培育做大中高端产品群。各地要根据自身发展定位、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确定各自的招商重点,主动招商。
(四)强化招商方式创新,着力引进重大项目和领军企业
加强国际产业转移研究和分析,找准承接产业转移的契合点,精选目标区域和目标企业,通过方式创新、龙头带动和配套跟进,实现精准化招商选资。
在区域方向上,重点选择外来资金来源比较集中区域,境外重点盯紧香港、台湾、美国、新加坡、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国家和地区,拓展深化与东南亚、欧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省外重点盯紧京、粤、浙、沪、苏、鲁等省(市)的产业和技术转移,进一步拓展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及国家批准设立自贸区的区域合作交流。
在招商对象上,突出行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领军企业招商,盯紧国内外500强、大型跨国公司、行业20强等行业龙头和产业领军企业,以产业链整合提升、促进产业集聚为重点,开展“一对一”专业对接洽谈,争取再签约一批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标志性企业和重大项目,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
在方式方法上,坚持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等行之有效招商方式,同时进一步强化“贸易+投资”“技术+产品”“走出去+引进来”等招商方式,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实行精准招商;支持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商联合行业协会、中介龙头进行整体招商;围绕主导产业吸引东部产业园区在我省开展共建、托管等连锁经营;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股实现零地招商;鼓励省内企业将境外投资获取的资源、产品、技术等用于促进省内相关产业发展;鼓励更多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狠抓签约项目落实,着力构建项目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
继续把签约项目落实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核心环节,开展签约项目专项督查活动,探索建立科学化常态化项目跟踪落实机制。
坚持分层分类建立招商项目跟踪督查推进机制。省级层面重点跟踪督查中国(河南)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省级以上重大活动签约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落实情况,统筹抓好具有引领性、突破性、方向性的重大项目;市级层面重点跟踪督查自办活动签约项目及市级重大项目落实情况,集中抓好区域性、功能性、支撑性的项目;县级层面具体负责本级签约项目的推进落实和协调服务,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各有侧重、分工推进的全方位项目跟踪落实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重大招商项目台账和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台账。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筛选确定100个重大签约项目,按照属地原则,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重大招商项目跟踪工作台账。同时建立完善省级以上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台账,及时将重大活动签约项目纳入台账管理范围。
建立完善重大项目落实通报机制。每季度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大招商项目和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落实情况,推动签约项目落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参照省里做法,筛选确定一批本地战略性重大招商项目,通过完善机制、协调服务、专项督查,进一步提高签约项目的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
(六)优化结构转换动力,着力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着力完善进出口促进体系,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升级,全面提升外贸竞争力。
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出台的一系列外贸促进政策,用足用好外贸专项资金。继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推动实施收费正面清单,为企业减负助力。开展“千企百展”活动,支持并组织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会,鼓励企业深耕美、欧、日、港台等传统市场,加大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开拓力度,努力增加我省企业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积极扩大进口,在扩大能源资源和先进设备进口的同时,提升消费品在进口中的比重,引导境外消费回流。
加快调整外贸结构。优化外贸主体结构,在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外贸企业集团的同时,加快培育一大批小而全、小而专、小而精的中小外贸主体。优化外贸商品结构,在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的同时,支持“三自三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出口。创新外贸商业模式和管理体制,推广复制国家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经验,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激发企业活力,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
着力转换发展动力。加强出口基地建设,修改完善出口基地管理办法,加强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发展,鼓励基地内企业加快产品创新,增强自我转型内生动力。再认定一批省级出口基地,积极申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省辖市申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再认定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积极引进出口型项目,利用沿海产业向外转移的机遇期,发挥郑州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的带动效应,依托出口基地、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航空港区等,在沿海省份举办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活动,力争再引进一批标志性项目。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研究制定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河南省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出口项目认定工作,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协调发展。积极推动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引导传统内贸流通企业转变商业模式,从引厂进店向商品自营、连锁经营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转变。
积极发展跨境电商。支持企业利用电商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完善跨境电商服务功能,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培育认定一批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和培训孵化基地,支持公共海外仓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实现跨境B2B(企业对企业)、海外O2O(线上到线下)、跨境海外仓、跨境B2C(企业对消费者)一般模式和保税模式等竞相发展。
健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探索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联动的综合应对机制,指导企业做好贸易摩擦预警、咨询、对话、磋商和诉讼等工作。
(七)探索国际经贸合作新途径,着力深化国际产能合作
确立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努力提高对外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维护境外投资权益。
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制定我省“走出去”产业规划、指导政策和专项行动计划。贯彻国家境外投资法律、法规,坚持企业投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原则,放宽境外投资限制;改进境外投资管理,除少数有特殊规定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
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强化统筹谋划和指导服务,“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鼓励我省水泥、电力、钢铁、纺织、有色金属、机械制造、农业等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推动纺织服装、轻工玩具、有色金属初加工、机械制造、食品等行业企业到境外投资加工贸易项目。推动油气、电力、城建、交通运输、地质勘探、矿产开发等行业企业开展境外承包工程及咨询服务业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在境外建设特色经贸合作园区,不断拓展发展空间。跟踪推动中石化中原石油及河南二火电沙特阿拉伯石油化工项目、中信重工缅甸工业建设项目、平高集团波兰电力工程项目等我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大工程和投资项目实施。
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充分发挥我省产业、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工程承包+运营”“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融资+运营”“农业耕种承包(养殖)+产品回购”等合作,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采用BOT(建设—经营—移交)、PPP等方式,带动我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投资方式创新。
加强服务指导。加大对“走出去”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制定“走出去”专项规划,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国别,建设产能合作项目库,推动实施一批示范项目。推动重点项目纳入国家项目库,争取资金支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建立涉外涉侨统筹联系机制,开展对外投资促进活动。鼓励“走出去”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培育设计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法律服务等国际化中介机构。加强与出口信保公司合作,推动建立我省走出去信用保险统保平台。
加强风险防范。跟踪服务重点承包工程和对外投资项目,强化境外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快速妥善处置境外突发事件。
(八)筹办重大及专题经贸招商活动,着力提升活动实效
围绕“国际化、品牌化、市场化”,突出专题性推介、区域性对接、集群式引进,坚持精简创新、务实节俭,精心策划筹办一系列重大招商经贸活动,提升活动成效,打造开放招商高端品牌和平台。
省内重点办好第十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博鳌亚洲论坛秋季高峰会、2016中国(郑州)国际旅游城市市长论坛、2016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等6项重大经贸交流活动;境外重点办好2016豫籍企业家春茗活动、韩国经贸交流活动等8项专题经贸交流活动;省外组团参加2016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第十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6项经贸交流活动;同时,办好第34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中国开封第34届菊花文化节招商活动、第十四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等7项具有地方特色的经贸活动。
进一步规范对开放招商、展览展示等经贸活动的管理,国家级活动要按时报批备案,省级活动要按规定向省政府报批并向省开放办备案,各地自主举办活动要及时向省直有关管理部门报备。各项活动要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市场化运作,务实节俭,富有成果。活动成果要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主办承办单位负责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开放办。省开放办要将各项活动成果特别是签约项目情况纳入台账进行管理,强化对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的跟踪督查,及时对外公布“三率”情况,巩固活动成效。
(九)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以体制创新、环境优化为重点促进服务水平提升,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持续培育开放新优势。
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推广复制“全面报告+有限许可”的新型外资审批管理制度,减少准入审批,推动市场准入由前置审批向事后监管转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审批办理总流程及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固化办事程序,全面实行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办理,扩大“三证合一”改革成果。高水平建设一批技术研发创新、金融服务、人才培训、综合保障等公共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获取市场通路、人力资源、融资渠道、科技支撑等基本要素提供便利。
积极复制推广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精神,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市场准入、通关一体化等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探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备案法制化、责任监管清单化”管理。同时,主动对接国际经贸新规则,关注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动态,认真研究论证、修改完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争取早日获批。
加快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依托电子口岸平台,推动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各作业系统横向互联,建立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强化大通关协作,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行口岸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尽快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并逐步向全省口岸、特殊监管区域等推广。
强化外来客商权益保护。研究制定提高投资促进工作水平的政策措施,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促进评价体系。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健全互动式、联动式、可交叉进行的行政审批模式,实行交叉办理、并联审批,加快项目审核、登记等工作。完善招商信息受理和处理服务平台功能,健全外商投诉权益保护机制,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大力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培育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自觉顺应开放新形势,主动适应国家开放战略新要求,树立“一盘棋”思想,落实开放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完善省、市、县三级和部门间的联动协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开放招商重大事项的协调、督办,加强资源优化和信息共享,着力构建对外开放大数据服务支持平台,提高协调联动能力。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境内外经贸机构、办事机构的指导协调,充分发挥其在招商引资中的独特作用。省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外侨、国资、新闻出版广电、旅游、金融、台湾事务等部门要制定本领域对外开放专项工作方案,报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其他部门要制定服务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提供优质服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对外开放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解难题
各级、各部门要把改革创新贯穿对外开放各方面、各环节,以改革创新服务对外开放,以对外开放倒逼改革创新。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行为,着力在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上出实招、见实效。坚持用改革创新的方法和敢为天下先的勇气,用足用活用够现有政策,大胆试验新的政策举措。强化人才支撑,抢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机遇,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拓宽融资渠道,发挥“金融豫军”作用。强化土地保障,坚持有限土地保重点,着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简化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内容,加快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
(三)强化考核评价,增强工作实效
完善对外开放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针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重点强化对引进和落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考核督查,综合考核评价各地开放型经济对全省的贡献度;针对省直有关部门重点强化对开放领域拓宽和服务对外开放工作的考核督查,综合考核评价各部门对外开放的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健全开放招商工作激励机制,对开放招商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和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开放招商工作积极性。
附件:
1.2016年河南省重大开放招商活动汇总表
2.2016年河南省重点推进重大签约招商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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