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16-07-20 23:2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为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保证粮油仓储能力满足粮食宏观调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6年6月30日
 

 


全文:《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 保护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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