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法字〔2016〕133号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工商法字〔2016〕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要求,深入开展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建设,工商总局研究制定了《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商总局
2016年7月7日
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指导下,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已顺利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全系统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律实践能力显著提升,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开展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建设,确保“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精神,结合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工商和市场监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不断增强,工商和市场监管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显著提升,广大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明显提高,努力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原则。
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工商和市场监管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工商和市场监管改革发展,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经营者、消费者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进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各个方面,引导广大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在执法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工作实际,结合本地执法人员、经营者和消费者等不同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领域和内容,以点带面,提升普法效果。
5.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及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全系统干部和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系统干部和广大经营者、消费者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全系统干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宪法意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重点学习宣传工商和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学习宣传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法治保障改革的深入推进。深入学习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商标法、广告法、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推动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深入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发展的消费环境。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强制、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工商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普法宣传手段和载体,采取文学作品、知识竞赛、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以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和工商、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开展工商和市场监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寓法治文化建设于依法行政实践中,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六)大力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实践相结合,使法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基本规则。教育引导广大经营者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支持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商标协会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经营者加强自我约束、尊法守信、诚信经营,发挥社会组织在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以及建立市场诚信体系等方面作用,形成各行业各领域协同共建的工作格局。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开展工商和市场监管职业道德教育,按照总局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引导广大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自觉形成与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价值观和道德素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普法对象和工作要求
(一)普法对象。
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
(二)工作要求。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本规划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要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要抓好工商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工商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推动学法经常化。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普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宪法法律和工商、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及时组织新出台的工商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专题法治培训,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要深入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本单位行政应诉工作。
3.切实加强面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以新修订法律法规和商事制度改革法律法规为重点,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宣讲和法律培训;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正确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加强对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基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作用,在所辖区内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与市场经济及工商和市场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一是加强普法宣讲团建设。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选聘优秀法律人才,组织开展工商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广大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的法治宣传员作用,加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工商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普法宣传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商标协会等社团组织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在学法守法用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会员和行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四是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将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法治建设指标体系评价工作中。五是健全激励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工商总局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故事宣传展示活动,展示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树立鲜活榜样精神,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示范带动效应,凝聚奋发向上力量、弘扬工商行政执法正能量。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工商总局各司局和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切实抓好各业务条线、各区域的普法工作,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全过程,以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以广泛普法推动公正执法。二是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形式。选取典型的、针对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根据不同受众的接受能力,对基本案情、查办过程、法律依据等进行详细、清晰的阐述,增强以案释法教育的成效。同时,在执法办案、消费调解、行政复议等工作中,主动向当事人讲清事实,讲明法律依据和法理,实现执法过程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作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增强行政处罚文书的说理性,确保公示信息的公正、客观、及时、规范,使每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工商和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了解。三是加强工商和市场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征集整理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工商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和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典型案例的收集、遴选和上报,选择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开展案例解析和宣传。工商总局建立典型案例库,针对在全国范围内影响面广、适用性强的案例,面向社会及时发布案例解读,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四是加强公益普法,与各类媒体合作播出公益广告、宣传警示片,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公益短信等,宣传工商和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发布预警提示,增强宣传效果。总局“两报一刊”应积极做好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加强在工商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立法修法过程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健全立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制度,宣传立法工作部署、目的和意义,拓宽工商和市场监管立法立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的领域和深度,在公民有序参与立法中普及法律知识,实现立法和普法过程的统一。同时,广泛征求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深化基层干部对法条的理解和把握,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创新工作理念,要更加注重培育法治信仰和弘扬法治精神;更加注重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经营者、消费者实际需求出发开展宣传,寓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之中;更加注重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实施分类宣传教育,增强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要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设立橱窗、海报、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宣传设施,发布工商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信息等;通过咨询接待、12315维权服务网络、法律服务热线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指导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依托工商总局门户网站、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法制网、各司局子网站、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门户网站等,及时发布法律法规权威信息和各地法治工作动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四是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特殊纪念日和12月1日至7日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周以及单项法律颁布实施周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宣传效果。五是突出宣传重点。服务“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宣传商事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放管服”相关政策,使法治宣传工作更加富有时代性、针对性。大力宣传工商和市场监管执法的主要法律法规,营造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良好法治氛围。
五、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七五”普法办公室,承担普法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安排全系统普法学习,指导、协调全系统普法工作,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健全相应的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逐年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加强同立法、司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经营者和消费者,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工作宣传。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大力宣传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宣传各地普法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宝贵经验,同时,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争取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为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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