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82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绍兴大善寺塔建设控制地带内北纬30°展示馆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8-24 01:53:56
国家文物局关于绍兴大善寺塔建设控制地带内北纬30°展示馆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823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绍兴大善寺塔建设控制地带内北纬30°展示馆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浙文物发〔2021〕6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绍兴大善寺塔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北纬30°展示馆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应补充项目相关上位规划内容,进一步说明绍兴大善寺塔保存现状,补充必要的现状照片,完善拟建项目在视廊控制、色彩比选等方面的分析。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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