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2011〕438号《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机电设备选用指导意见》【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2-03-18 03:56:14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机电设备选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水电〔2011〕438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2年3月16日发布的《水利部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水办〔2022〕117号)







浙江、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

为保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机电设备选用的质量,切实提高机电设备能效和安全性能,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印发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504号),我部制定《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机电设备选用指导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参考执行。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机电设备选用指导意见





一、总则

1、为保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机电设备选用的质量,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提高综合能效,促进安全运行,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结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农村水电行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2、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央财政补助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3、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机电设备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满足技术先进、质量可靠、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基本要求,不得选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高耗能、污染环境以及其他电站已使用过的落后机电设备。

4、为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提供设备的企业应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拥有良好的生产条件、加工能力与检验(试验)条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誉良好。

5、用于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特种设备,如起重机、压力容器和消防设备等,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相关部门检定证书。

6、项目业主在机电设备采购中可对设备进行成套招标,应选择熟悉设备选型、能独立完成各设备之间技术衔接、有较强技术实力和较高信誉的水电成套企业供货。

二、分项机电设备选用性能要求

(一)水轮机

1、输出功率保证

水轮机在额定水头、额定流量工况下以额定转速运行,输出功率不得小于额定功率。

2、水轮机效率保证

①混流式水轮机额定效率应不低于下表中的数值

额定水头(m)   效率(%)

转轮直径(cm) H≤60 60<H≤120 120<H≤200 H>200

50<D1≤80 88.0 88.5 88.5 87.0

80<D1≤100 89.0 90.0 90.0 88.5

100<D1≤120 91.0 91.0 91.0 89.0

D1>120 92.0 92.5 92.0 91.5

②轴流式(贯流式)水轮机额定效率应不低于下表中的数值

转轮直径(cm) 效率(%)

80<D1≤100 88.0

100<D1≤120 88.5

120<D1≤140 89.0

140<D1≤160 89.5

160<D1≤180 90.0

180<D1≤200 90.5

D1>200 91.0

③水斗式水轮机额定效率应不低于下表中的数值

转轮直径(cm) 效率(%)

50<D1≤90 87.0

90<D1≤120 88.0

120<D1≤160 89.0

D1>160 90.0

3、空蚀损坏保证

在空蚀保证期内,水轮机空蚀量不超过《反击式水轮机空蚀评定》(GB/T 15469.1)或《水斗式水轮机空蚀评定》(GB/T 19184)规定的允许值。

4、稳定运行保证

水轮机在设计运行范围内,稳定运行应符合《小型水轮机型式参数及性能技术规定》(GB/T21717)中的规定。

(二)发电机

1、发电机的效率应不低于下表中的数值

容量范围(kW) 效率(%)

100<P≤500 92.5

500<P≤1000 94.0

1000<P≤2500 95.0

2500<P≤5000 95.5

5000<P≤10000 96.0

10000<P≤50000 97.0

(三)调速器

1、调速器必须保证机组在空载、孤网及并网运行工况下稳定运行。装机容量较小、无调频要求的小型并网电站,宜采用储能型水轮机操作器。

2、具有手动及自动开停机、增减负荷及带负荷运行等功能;并网后能根据永态转差率与频差自动调整出力。可无条件、无扰动地进行自动和手动的相互切换。

3、能采集并显示机频、网频、接力器开度、手动、自动等主要参数及运行状态,并能根据需要现地在线整定调速器的运行参数。

4、电气故障时,能自动地切换为手动工况,并发出故障报警信号,同时保持当前负荷。手动工况时应不影响紧急停机的可靠动作。

5、电源采用交、直流供电时应互为备用,其中之一故障时可自动转换并发出报警信号。电源转换不应引起导叶(或喷针)接力器行程的明显变化。

6、宜采用较高压力等级的油压装置,优先采用囊式蓄能器,以提高可靠性并省去电站中压空气系统。

7、机组如有黑启动要求,应设置纯手动操作装置。

(四)进水主阀

1、在机组正常停机或检修时,应可靠关闭,漏水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在机组的任何运行工况下,应能动水关闭。

3、公称直径大于等于1000mm的蝶阀,全开工况下,阻力系数应小于0.15;直径小于1000mm的蝶阀,全开工况下,阻力系数应小于0.20。

4、带旁通阀的阀门,两侧压力差不大于30%最大静水压时,应能正常开启。

5、应能手动和自动操作,并具有现地和远程监控功能。

6、应设机械限位保护装置。

(五)变压器

1、主变压器额定容量应满足改造后的发电机额定容量。

2、应选用S11及以上节能型变压器。

3、应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型式试验证书。

4、应满足当地电力系统接入要求。

5、变压器指标不应低于《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6541)和《干式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10228)。

(六)配电装置

1、成套开关柜各项性能参数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应标准,并具有完善的“五防”功能。

2、高压断路器应选择无油型。

3、低压开关装置应通过3C认证。

4、配电设备应具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型式试验证书。

5、应满足当地电力系统接入要求。

(七)控制、保护、励磁设备

1、控制设备产品性能要求

应采用“经济实用、简单可靠、技术先进、便于扩展”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达到少人值守的要求。

系统应采用先进成熟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网络技术,应能与励磁、调速器、保护等厂内智能设备进行通信、并应预留远方调度接口。应采用开放式网络结构。具有数据采集与处理、运行监视与事件报警、控制与调节、统计与制表、语音报警、系统通信、自诊断与冗余切换、培训仿真系统等基本功能。

低压机组控制单元应采用简单的紧凑式一体化结构,将二次测量、控制、保护设备与一次电气设备同组一屏,做到一机一屏。

主要性能指标:模拟量及开关量的采集周期不大于1s;温度量采集周期不大于5s;现地单元接受控制命令到开始执行的时间不大于1s;主机数据库响应所有现地控制单元变化数据时间不大于1s;调用新画面时间不大于1s。

2、保护设备产品性能要求

应具有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

继电保护应采用微机保护,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系统实时性好,抗干扰能力强,软硬件安全可靠,能适应电站现场各种环境的要求。

发电机保护、变压器保护、线路保护等配置应满足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3、励磁设备产品性能要求

应具有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

应采用可控硅励磁,智能型调节器。低压机组可选用无刷励磁系统。

励磁顶值电压倍数不低于1.8倍。强励响应时间不大于0.08秒,自动励磁调节器应保证发电机机端调压精度优于0.5%,且能在空载电压70%~110%额定值范围内稳定、平滑的调节。

(八)金属结构

1、闸门

闸门设备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钢闸门等设备均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74)。

闸门等设备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14173)及设计图纸要求。

闸门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闸门生产许可证。

2、启闭设备

启闭设备(包含移动式启闭机、固定卷扬机、液压启闭机、螺杆启闭机等)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设备性能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SL41)要求。

应满足《水利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381)及设计图纸要求。

启闭设备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相应设备的启闭机生产许可证。

3、压力钢管

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应满足《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SL281)。

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及设计图纸要求。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2110.html

本文关键词: 水电, 农村, 水电, 增效, 扩容, 改造, 机电设备, 选用, 指导意见, 全文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