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资源发〔2021〕99号《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公布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结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公布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结果的通知
文旅资源发〔202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进一步宣传推广旅游公益理念,普及和提升全社会旅游意识,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开展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日前,经专家评委审核,共遴选出广播类、电视类和脚本类优秀作品55部,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参见附件1、2)。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要求,此次活动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纳入“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可以从作品库中下载相关作品进行展播。
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沟通合作,对本次遴选出的优秀旅游公益广告作品的制作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给予适当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并积极采用多元方式支持优秀旅游公益广告的宣传、展播等工作。
积极鼓励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按照旅游规律,在旅游小长假、重要节假日之前集中宣传展播优秀旅游公益广告作品,为旅游营造良好氛围,有效激发和引导旅游消费。
特此通知。
附件:
1.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活动第一批(红色旅游主题)优秀作品名单
2.首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活动第二批(其他主题)优秀作品名单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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