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复〔2021〕759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辽沈银行吸收合并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10-09 21:04:47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辽沈银行吸收合并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的批复
银保监复〔2021〕759号
辽沈银行、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
《关于辽沈银行吸收合并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及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解散的请示》(辽沈银字〔2021〕4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辽沈银行吸收合并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并承接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所有网点和员工。
二、辽沈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
三、吸收合并工作应接受辽宁银保监局的监督指导。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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