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海批〔2021〕2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巴拿马籍“福海”轮临时进入珠海辖区非开放水域期限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10-12 23:03:13
交通运输部关于巴拿马籍“福海”轮临时进入珠海辖区非开放水域期限的批复
交海批〔2021〕2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广东省口岸办关于巴拿马籍“福海”号电缆铺设船临时进入珠海辖区非开放水域开展海底光缆铺设工作的请示》(粤府口字〔2021〕20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巴拿马籍“福海”轮临时进入珠海辖区非开放水域,区域为中国南海珠江口水域以下7个点连线左右各500米水域范围:
点一:22º05.377?N/113º33.293?E;
点二:22º04.745?N/113º33.633?E;
点三:22º02.491?N/113º35.945?E;
点四:21º55.163?N/113º39.082?E;
点五:21º50.662?N/113º42.140?E;
点六:21º48.266?N/113º44.874?E;
点七:21º46.361?N/113º47.580?E。
期限自批复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你办应加强组织协调,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管理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入珠海辖区非开放水域的巴拿马籍“福海”轮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提前报告船舶动态,遵守通航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要求,确保船舶安全。同时,加强与当地军事主管单位沟通协调并严格遵守军方有关规定要求,根据军事需要及时调整船舶计划。要加强对船员及辅助人员的管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实施闭环管理,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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