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94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东阳白坦民宅务本堂之三立堂修缮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东阳白坦民宅务本堂之三立堂修缮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943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阳市白坦务本堂之三立堂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发〔2021〕9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东阳白坦民宅务本堂之三立堂修缮项目设计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现状勘察。补充必要的火灾情况说明;细化评估火灾对局部建筑及各构件的毁坏;适当补充勘察三立堂周边环境;细化北厢楼西侧尚存建筑的保存状况说明。
(二)完善设计方案。细化火灾毁坏木构架拆除修复措施,处理好与整体木构架的脱离和连接做法;补充具体技术措施,区别标识大木构架、屋面等更换构件;北厢楼次间水泥地面可现状保留。
(三)进一步校核方案文本和图纸内容。补充北厢楼火灾前历史照片;适当外扩平、剖面图范围,注意反映与周边建构筑物的交接关系;补充排水设计图;补充屋脊、瓦件、木构架、墙体等大样详图及必要的工程措施示意图。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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