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93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崇寿寺塔建设控制地带内蒲城县中心广场改造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10-14 00:39:28
国家文物局关于崇寿寺塔建设控制地带内蒲城县中心广场改造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937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崇寿寺塔建设控制地带内“蒲城县中心广场”改造项目的请示》(陕文物字〔2021〕7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崇寿寺塔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蒲城县中心广场改造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完善现状勘察。结合历史文献、照片等补充拟建区域历史格局研究。
(二)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根据区域历史肌理和氛围优化建筑布局,适当缩减建筑体量、高度。优化建筑造型、色彩,立面主色调不得采用土黄色;深化沿文庙一侧及各单体建筑间的绿化景观设计;明确相关考古遗迹保护与展示措施。
(三)深化文物影响评估。补充从解放路望向崇寿寺塔的视线分析。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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