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89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扬州段保护区划内沪渝蓉高铁跨京杭运河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扬州段保护区划内沪渝蓉高铁跨京杭运河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895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大运河扬州段保护区划内沪渝蓉高铁跨京杭运河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苏文物保〔2021〕32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扬州段保护区划内实施沪渝蓉高铁跨京杭运河工程建设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补充拟建项目涉及大运河保护区划的考古调查勘探报告,评估驳岸文物价值及保存现状,探明地下遗存分布情况。
(二)进一步明确拟建项目用地范围、桥墩施工范围与大运河保护区划的位置关系,并在大比例尺地形图上标注距离。
(三)优化方案设计,建议采取一跨过河形式。如河道内确需设置桥墩,应充分避让大运河河堤,留足安全距离,确保大运河本体安全。
(四)科学评估拟建桥梁体量、高度、材质、色彩等对运河景观及视廊的影响,进一步完善拟建项目外观设计。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8月23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22134.html
本文关键词: 文物保函, 国家文物局, 大运河, 扬州段, 保护, 区划, 沪渝蓉高铁, 京杭运河, 工程, 建设项目, 意见, 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