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发通〔2021〕62号《司法部关于免去王璐等80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21-10-14 20:40:58
司法部关于免去王璐等80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发通〔2021〕62号
内蒙古、辽宁、上海、浙江、福建、河南、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省(区、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王璐等80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四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80人公证员职务:
内蒙古自治区 王璐、安少波、吕艳、王晓媛、田宝强、赵娟、樊璐、王春梅、黄晓晓、白文霞、刘宜琳、韩露、苏慧鑫、康倩、王渊、梁秀萍、李爱虎、薛晓花、高岩、段荣、文风、裴小波、史彩霞、汪浩、邢志忠、刘亚利、王子健、左文静、杨雪莹、李锐、陈阳、贾建华、马静、尚丽为、何舞虹
辽宁省 张迪迪、马刚民、杨成林、戴智同
上海市 李慕华
浙江省 徐文达、方倩、王锦绣、刘秀荣、陈涛涛
福建省 张美连、朱丽萍
河南省 陈欣欣、苏丹丹、白剑立、程社利、邢会娜、赵延宏、李佳佳、徐丽、王竣、崔宇昕
广西壮族自治区 廖惠敏、李国强
贵州省 陈冲、喻慧慧、吴仕勋、冯铃钧、谭甫东、袁吉双、阙顺辉、余国奇、杨荣海、顾娜娜
云南省 周鑫、杨莉、段元标、张赵、晋荣富、杨茸、朱红霖、李珍、梅雪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王志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刘毅飞
司法部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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