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艾办函〔2021〕5号《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国艾办函〔20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部委成员单位办公厅(室):
2021年12月1日是第34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进一步推动实施《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营造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国今年宣传活动主题为“生命至上 终结艾滋 健康平等”(英文主题为“ End inequalities. End AIDS. End pandemics.”),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共建共治共享,携手应对包括艾滋病在内的疾病流行带来的风险与挑战,为实现防治目标、终结艾滋病、终结疾病大流行而努力。
二、活动要求
(一)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参与主题活动。各地要结合“十三五”行动计划评估结果,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本地区艾滋病流行形势、防控进展、主要挑战和 “十四五”期间防控工作考虑。动员和倡导各级领导干部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积极参与主题活动,为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作出表率。要充分发挥本地区艾滋病协调机制作用,及时通报防治工作进展,支持相关部门将“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实施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及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统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在交通场站、居民社区、工厂、工地、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普及防治知识和技能,促进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动员和支持高校社团、青年志愿者、企业、基金会等社会力量等开展与艾滋病相关的社会倡导和捐款捐物、帮扶救助等公益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学科优势,为相关部门、行业、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系统主题活动。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部委成员单位要及时印发本地本系统主题宣传活动通知,制作宣传材料,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宣传高潮。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作了主题海报模板,中国疾控中心计划发布艾滋病宣传导引、开展纪念艾滋病发现40周年国际研讨会及“性病防治主题宣传周”等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上述资源和相关专业技术机构公众号、健康教育资料库等艾滋病性病宣传平台和相关科普宣传素材,开发制作适合本地的宣传教育材料。要结合“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主题,积极谋划2022年全年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大众人群、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宣传教育。
请各地、各部门及时总结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情况与效果,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送我办,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guoaiban@chinaaids.cn,我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联系人:国艾办政策协调部 刘惠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马英鹏
联系电话:010-68792613 68791763
传真:010-68792362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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