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监妆〔2021〕51号《国家药监局关于表扬参与查处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1-11-02 01:45:00

国家药监局关于表扬参与查处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通报






国药监妆〔202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功组织查处了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捣毁了生产销售窝点2个,查获大量违法产品及包装材料,上述案件罚没款总计500余万元。同时,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该案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国内首个对化妆品从业人员处以终身禁业处罚的案件。

在案件查处中,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俞开海亲自调度指挥案件查办工作,要求重拳出击,从严从重查处儿童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建安多次组织召开案件督办会,并指派李晓琼、林英厦、陈为钻等同志对案件查办全过程进行跟踪督办。

在对违法产品生产环节的查处工作中,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二级调研员苏天福带领综合执法支队卢林峰、刘光清、吴国梁同志具体承担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飞燕、杨晓燕同志具体负责案件的行刑衔接、行政处罚定性裁量等工作。

在对违法产品经营环节的查处工作中,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艺阳带领林宏志、何荣生等同志积极解决案件查处过程中遇到的产品定性、检验认定等问题。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阳川带领南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陈柏恺、南安市水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蔡江鸿、林永茂同志、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志雄、洪燕玲、陈建强、陈晓志等同志具体承担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为案件查处依法到位付出大量辛苦努力。

该案件是一起典型的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案件,所经营的化妆品均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儿童化妆品监管工作,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充分发挥执法联动、信息共享、风险联控等工作机制,并从化妆品稽查执法角度对涉案产品定性、法规适用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协调,确保案件查办工作顺利推进。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协调市、区、所三级执法部门联合执法,通过研判摸排周密部署、连续作战循线追查、分工配合加强取证,最终依法查处本案。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本案经营环节的调查,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取证工作。上述案件的成功查处,有力打击了违法生产销售儿童化妆品的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也彰显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地市级、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新的药品监管体制下协调一致、积极作为、严惩违法、保护儿童安全用妆的坚定决心。现对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家单位和俞开海、林建安、李晓琼、林英厦、陈为钻、苏天福、卢林峰、刘光清、吴国梁、徐飞燕、杨晓燕、吴艺阳、林宏志、何荣生、邱阳川、陈柏恺、蔡江鸿、林永茂、高志雄、洪燕玲、陈建强、陈晓志等同志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主动出击、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行为,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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