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启用珠江口外2#和铁山港外2个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51号)

浏览量:          时间:2021-11-02 22:20:02

生态环境部关于启用珠江口外2#和铁山港外2个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为满足有关海域疏浚物的倾倒需求,即日起设立珠江口外2#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和铁山港外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具体信息如下:

一、珠江口外2#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是113°39′01.80″E,21°47′37.43″N;113°40′48.72″E,21°47′37.43″N;113°40′48.72″E,21°45′47.30″N;113°39′01.80″E,21°45′47.30″N四点连线围成的区域,面积10.406平方公里,用于处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疏浚物。

二、铁山港外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是109°18′47.207″E,21°17′09.904″N;109°21′23.297″E,21°18′15.440″N;109°22′03.978″E,21°16′48.286″N;109°19′27.908″E,21°15′42.761″N四点连线围成的区域,面积14.43平方公里,用于处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疏浚物。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0月2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23263.html

本文关键词: 生态环境部, 启用, 珠江, 临时, 海洋, 倾倒区, 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51号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