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13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明长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浩雅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1-11-03 23:49:31

国家文物局关于明长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浩雅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1136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浩雅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穿越明长城遗址的请示》(内文物字〔2021〕10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明长城遗址保护区划内实施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浩雅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根据考古工作成果完善方案设计,合理避让长城重要地下遗存。

(二)补充并细化涉及向阳农场长城1、2段及平沟长城1段、向阳农场长城2段平行段保护区划的拟建塔基具体位置及施工方式,明确并清晰标注线网高度,科学评估项目建设对明长城历史环境风貌的影响,并提出合理的减缓措施。

(三)补充项目施工、运行期间长城本体临时保护措施,并针对极端天气下输电线路对长城安全产生的威胁制定应急预案。

(四)施工过程中应严控施工范围,塔基开挖及材料运输不得破坏文物遗存及环境,确保长城文物安全;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清理及环境恢复工作,并选择适当位置设立长城保护标志、保护界桩和警示标识。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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