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办函〔2021〕202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1-09 21:56:2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1〕2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按照《自然资源部推进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工作方案》部署,我部组织开发了全国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已于11月1日上线试运行。为做好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运行发现系统在功能设置、稳定性、可靠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系统12月正式上线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系统试运行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利用该系统开展测绘成果目录汇交,审核汇交的成果目录、发放汇交凭证,及时汇总并反馈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负责系统运行维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收集、整理反馈的意见建议,对系统进行修改完善。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各参与试运行单位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本次试运行任务。

(二)数量要求。各省应组织不少于10个汇交单位参与试运行。

(三)保密要求。有关单位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上传涉密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系统网址。全国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系统网址:submit.webmap.cn。

(二)账号获取。请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联系获取省级管理员账号,汇交单位按照系统引导自行注册用户账号。

(三)资料下载。用户操作指南、数据规范、演示视频等资料可通过系统首页下载、观看。

(四)正式运行。系统试运行完成后,将于12月接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系统即转入正式运行,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

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  郭彦辉 010-66557035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李然 010-63881038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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