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农水函〔2021〕101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农村供水保障典型案例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农村供水保障典型案例的通知
办农水函〔2021〕1018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全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十四五”巩固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为总结推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有效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供各地学习借鉴,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农村供水保障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案例收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主题和内容:
1.城乡供水。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方面的相关政策保障、融资模式、建设模式、管理模式等举措。
2.水质保障。在推进水源保护、净化消毒、特殊水质处理、水质检测监测等方面的做法。
3.运行管护。在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区域统筹管理、建立合理水价机制、水费收缴、维修养护、用水户参与等方面的做法。
4.信息化管理。在推进农村供水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关键指标在线监测、设施设备自动控制、计量收费、智慧供水等方面的做法。
二、撰写要求
1.案例应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主体为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2.案例要突出本地区特点,以市或县为单元,文字精炼,有区域特色和启发式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思考,避免写成工作总结。
3.案例要确保真实准确,尽量用数字、事例等说明情况,主要描述2021年以来的做法和成效。
4.请参照模版(见附件)撰写案例。每个案例字数不超过3000字。每篇文字可配3—5个图表进行说明(每张照片不小于2M)。
三、报送要求
1.请每个省份报送1-2个案例。
2.请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案例报送至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同时报送电子版。
水利部将组织对报送案例进行遴选,优秀案例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何慧凝,于潘潘,010-63205161,63202131
邮箱:gsc@mwr.gov.cn
水利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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