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海批〔2021〕2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广东省珠海港高栏港区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配套码头期限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11-18 22:15:25

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广东省珠海港高栏港区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配套码头期限的批复





交海批〔2021〕2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广东省口岸办关于延续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配套码头临时进靠外籍船舶装载作业期限的请示》(粤府口字〔2021〕2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广东省珠海港高栏港区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配套码头,期限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

你办应加强组织协调,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管理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广东省珠海港高栏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提前报告船舶动态,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请按照国家口岸管理有关规定推进口岸开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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