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26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明故宫遗址和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南京市重竞技运动学校新建运动员公寓楼、举重馆及体育设施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明故宫遗址和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南京市重竞技运动学校新建运动员公寓楼、举重馆及体育设施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1262号
江苏省文物局:
《关于审批明故宫遗址和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南京市重竞技运动学校新建运动员公寓楼、举重馆及体育设施项目方案设计的请示》(苏文物保〔2021〕77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明故宫遗址和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南京市重竞技运动学校新建运动员公寓楼、举重馆及体育设施建设项目。
一、应结合视线分析,优化临近明故宫遗址一侧的建筑外立面形式、色彩,建筑外观可适当增添明故宫和南京城墙文化元素,并通过植物遮挡等多种方式进一步降低新建建筑的环境影响。根据文物保护规划要求,科学论证建设地下室的必要性和开挖规模。同时,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施工强度,做好施工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拟建设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明确南京明故宫皇城墙分布范围、走向,并根据考古工作结果统筹考虑新建设施和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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