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31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摩诃庵建设控制地带内海淀区玲珑巷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项目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摩诃庵建设控制地带内海淀区玲珑巷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项目的函
文物保函〔2021〕1315号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摩诃庵建控地带内建设海淀区玲珑巷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项目的请示》(京文物〔2021〕156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摩诃庵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海淀区玲珑巷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配套道路及市政管线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文物评估影响。补充基坑支护加固剖面图,明确与摩诃庵各文物建筑的位置关系。补充评估道路建成后机动车通行产生的振动、污染对文物的影响。
(二)完善方案设计。核算基坑支护设计中土钉长度及做法,确保临近文物建筑,尤其是西北角楼和西路四进院正殿处的结构强度。道路排水设计应注意避免影响文物建筑群排水。道路、附属公共设施、环境绿化等设计应与该区域景观环境相协调。补充与文物本体安全相关的保护措施、监测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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