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37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钱塘江海塘保护区划内新建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12-23 01:56:11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钱塘江海塘保护区划内新建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1370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要求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钱塘江海塘保护区划内新建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发〔2021〕17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钱塘江海塘保护区划内实施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进一步论证拟建项目避让萧绍海塘、从航坞山通过的可行性。

(二)优化方案设计,适当加大拟建桥梁跨度,桥墩、承台应尽量远离大运河保护范围,留足安全距离,确保大运河本体安全。

(三)补充桥梁外观设计,从建筑体量、高度、材质、色彩等方面科学评估拟建桥梁对运河本体、景观视廊及环境景观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减缓措施。

(四)根据“在控制地面变形要求高的地区,各种盾构的最小覆土厚度一般均不宜小于盾构外径”的相关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盾构施工方案,并补充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五)补充施工和运营期间的大运河文物本体监测、防护措施、水质污染防范措施、相关应急预案以及施工后期的环境修复措施。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2月6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25060.html

本文关键词: 文物保函, 国家文物局, 大运河, 钱塘江, 海塘, 保护, 区划, 新建, 铁路, 杭州, 萧山, 机场, 枢纽, 接线, 工程, 建设项目, 批复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