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36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淮安段清口枢纽建设控制地带内工厂化全自动种禽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淮安段清口枢纽建设控制地带内工厂化全自动种禽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1360号
江苏省文物局:
《关于审批大运河淮安段清口枢纽建设控制地带内工厂化全自动种禽繁育基地项目规划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1〕82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对在大运河淮安段清口枢纽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工厂化全自动种禽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无异议。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控建筑高度,强化绿化遮蔽措施,降低其对大运河环境景观的影响。注意保护大运河及周边文物,落实文物保护措施,避免大型机械设备及不当施工对大运河及周边文物造成破坏。加强施工和运营期间的文物本体监测、防护措施、水质污染防范措施及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大运河文物安全,避免水质污染。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环境修复和旧县遗址的保护与展示工作,并在适当位置设立保护标志、保护界桩和警示标识。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提保护措施。
五、请你局组织专业力量,根据《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尽快开展旧县遗址的资源调查及文物认定工作。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2月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125066.html
本文关键词: 文物保函, 国家文物局, 大运河, 淮安, 枢纽, 建设控制地带, 工厂化, 全自动, 种禽, 繁育, 基地, 建设项目,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