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34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万年台戏台文物保护规划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万年台戏台文物保护规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1348号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万年台戏台文物保护规划的请示》(鄂文旅文〔2020〕16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规划。
一、万年台戏台的文物构成相对单一,应进一步明确保护规划编制重点和内容,补充分析文物所在区域的历史格局、路网演变情况,明确历史环境要素;补充评估历年修缮工程效果、自然灾害影响,客观评估展示利用潜力;取消建设控制地带分级,区划边界应避免穿越建筑和池塘,加强管理规定的针对性;补充防灾措施,展示利用应以服务于当地村镇的公共文化需求为主,不同意建设较大规模的游客服务中心及博物馆,不得对福主庙村民居建筑开展整齐划一的立面整治,重点改善戏台周边公共空间品质;参照历史格局完善道路调整规划;明确戏台东侧建筑的整治措施,确保图文一致。
二、请你厅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规划进行完善后,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1号)的要求,对万年台戏台文物保护规划进行必要的核准后,报请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将规划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积极组织有关部门逐步实施。
三、规划中涉及的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按程序报批。
四、请你厅指导和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在保护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做好万年台戏台文物保护的各项保护、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安全,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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