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1〕133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武汉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保护规划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武汉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保护规划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1〕1336号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呈报武汉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保护规划的请示》(鄂文旅文〔2021〕21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武汉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保护规划。
二、该保护规划尚需以下的调整和完善:
(一)加强价值评估。系统梳理武汉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毛泽东旧居有关革命史实及历史人物,按照历史意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科学提炼革命旧址的核心价值,准确评价武汉农民运动讲习所的历史作用。
(二)深化现状评估。结合文物建筑各个时期的修缮记录和保存现状,完善其真实性、完整性评估,明确文物建筑的格局和构件是否为原状、是否存在缺失。完善旧址、旧居安消防、排水系统的现状评估及相应图纸。
(三)结合实际合理调整保护区划,并与《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及有关规划相衔接。细化保护区划的各项管控指标和规定,明确适建项目并对体量、高度、密度、色彩、造型、视线控制等建设控制指标提出要求,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四)完善保护措施。进一步勘明旧址、旧居的保存现状及病害因素,根据其主要病害和所处环境、功能性质,区分规划层次和保护力度,分类制定保护措施(含日常养护)和实施计划,提高规划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环境整治规划应根据旧址、旧居的历史、自然环境要素评估,保护街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延续历史风貌。审慎论证拆除建设控制地带内154栋建筑的依据和可行性,补充拆迁后相关城市设计与本规划内容的衔接措施。
(六)展示利用规划应将旧址、旧居统筹规划,将旧址、旧居与周边革命旧址、纪念场馆连片打造,以突出革命旧址核心价值和教育功能为导向,科学规划整体展示的布局、主题、内容和线路,细化展示措施。
(七)管理规划应明确管理机构职责,补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加强日常监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武汉革命博物馆统筹管理的优势,进一步提升管理机制建设的统一性、有效性和协调性。
(八)规范文本表述和图纸标注。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补充完善图纸,达到图纸深度要求。在图纸上补充旧址、旧居的围墙界线,认真核对保护措施图纸与对应文本内容的一致性,修正将“教室”误标为“教堂”等错误。
三、请你厅指导组织有关单位,在与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益相关者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意见对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 号)的要求,将武汉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保护规划报请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
四、规划所涉的文物保护、展示利用、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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