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1〕133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义和团吕祖堂坛口遗址后殿修缮工程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12-10 03:24:32

国家文物局关于义和团吕祖堂坛口遗址后殿修缮工程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1〕1335号

 





天津市文物局:

《天津市文物局关于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义和团吕祖堂坛口遗址后殿保养维护工程的请示》(津文物发〔2021〕2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义和团吕祖堂坛口遗址后殿修缮工程。

二、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补充和完善:

(一)深化前期勘察研究,补充分析后殿西山墙和后檐墙倾斜、开裂的原因,确认是否存在地基沉降,充分论证拆砌西山墙的必要性。补充抱厦东西侧木板壁、天沟、室内地面铺装和室内墙面抹灰的档案资料,按照原工艺原做法调整完善修缮措施。

(二)坚持最小干预原则,木柱维修尽量采用墩接加固措施,做到非必要不更换。审慎论证现有门窗全部更换双层玻璃的必要性。

(三)细化建筑下碱木、油饰(单皮灰、一麻五灰)的更换、修缮措施及工艺做法。补充木构件防虫、防腐使用药剂的种类、配方和操作步骤要求。勘察建筑周边排水状况,完善整治措施,解决排水不畅问题。

(四)规范文本表述和图纸标注。病害勘察照片应能反映病害的程度和范围。现状勘察文本和图纸中应量化标注屋面加陇灰脱落面积、滴水缺失数量。补充连檐、瓦口、装修设计大样图。

三、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补充、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四、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前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请加强施工协调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结合本次修缮工程,提出后续展示利用的提升措施并统筹考虑,避免二次施工扰动。

五、请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文物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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