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2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军事课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2-15 01:51:09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军事课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推进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改革和创新发展,积极适应新时代、新特点、新要求,教育部决定继续组织2021-2022年度军事课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扩大军事课优质教育资源和教学改革成果向中西部省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与特色学校辐射,促进学校国防教育均衡充分发展,不断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培塑爱党爱国爱军精神。

二、重点任务

(一)军事理论教学。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以中国国防、国家安全、军事思想、现代战争、信息化装备等内容为重点,组织骨干教师赴普通高等学校讲授至少8个学时的军事课、赴高中阶段学校开设军事知识讲座。

(二)军事课骨干教师培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组织军事课教师培训,增强专业素质,创新教学模式,努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异,提升中西部地区和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示范学校军事课教学水平。

(三)结对子义务“讲故事”。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军地院校离退休老同志赴院校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对子义务“讲故事”,培育广大青少年学生继承光荣传统、自强不息等精神,提高青少年综合国防素质。

(四)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调研。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机关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深入实地调研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改革发展经验做法,撰写调研报告。

三、授课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陆军工程大学通信士官学校、陆军边海防学院、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海军指挥学院等军地单位。

四、组织实施


军事课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由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协调,负责计划统筹、课程审定、试讲组织、调研汇总等。各授课单位根据授课计划安排具体组织实施。所需军事课骨干教师由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从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宣讲团专家库中遴选。

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重点赴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0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授课,重点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倾斜。

五、有关要求

军事课骨干教师巡回授课列入《2021年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要点》,按年度持续举办。请内蒙古等20省(区)教育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推荐本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各2所,请北京市、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市、陕西省教育厅(教委)推荐授课单位所在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所,于2021年12月7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推荐表报授课单位,同时抄送中央财经大学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邮编:100081,电子邮箱:guofangjiaoyu@126.com)。其他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可商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统筹安排。骨干教师完成重点任务时,统一标识为“教育部2021-2022年度军事课骨干教师巡回授课”。

联系方式: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 高梦昱, 010-66096474;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 王沙骋,15010272353。



附件:

1.2021-2022年度军事课骨干教师巡回授课计划

2.军事课骨干教师巡回授课推荐表

3.结对子义务“讲故事”推荐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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