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厅函〔2021〕2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省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化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2-01-02 06:28:4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省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化的函
建办厅函〔2021〕21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化的请示》(苏建审批〔2021〕5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厅负责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化。你厅要及时将有关企业资质数据上传至我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管理系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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