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科教发〔2021〕127号《文化和旅游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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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的通知
文旅科教发〔2021〕127号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对口援藏、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西藏、新疆两地基层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文化建设人才保障,文化和旅游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联合实施“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现将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有关方面在工作中坚持需求导向,加强沟通对接,紧密配合,认真做好培养工作,以项目为引领,不断加大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交流合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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