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46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泰顺廊桥之北涧桥建设控制地带内非遗文化街建设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泰顺廊桥之北涧桥建设控制地带内非遗文化街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1460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泰顺廊桥之北涧桥建设控制地带内非遗文化街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1〕20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泰顺廊桥之北涧桥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非遗文化街建设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现状勘察。进一步研究北涧桥周边的历史景观风貌,合理分析涉建地块历史地貌、河道及建构筑物的演变情况;补充说明该区域土地性质、利用方式、植被和市政设施等现状情况。
(二)优化设计方案,尽可能维持该区域内传统与现代并存的乡村景观风貌,改进空间品质和基础设施。1#、2#楼应保持原结构形式、布局并改善其基础设施,不应拆建;优先考虑对地块内当代民居进行原址降层、改造,可不限于仿古样式,建议丰富其空间组合形式;优化景观设计,保留周边乔木,避免城市园林化倾向,严格缩减景墙、车行道、硬质铺装等建设规模,保护周边生态环境;补充交通、给排水、强弱电等设计。
(三)完善文物影响评估。进一步评估拟建项目对该区域景观环境的影响;科学评估地块内现有建构筑物和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适当予以保留续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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